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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东北经济文化中心,辽宁省省会沈阳,有一方高技能人才的沃土,一个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她,就是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春去秋来,1.6万余名师生在这里朝夕相伴、教学相长,一代代青年才俊从这里走向社会,让梦想起航。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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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总院的专业录取
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顺序(专业清原则),以总成绩(文化课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第一次录取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院将向考生公布各专业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学院依据录取原则进行再次录取。
2.汽车分院的专业录取
录取工作由汽车分院组织录取,按照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核)进行录取。录取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数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综合课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