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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内蒙古/乌兰察布     类型:综合类     创办时间:2004     主管部:内蒙古自治区     院校人气:115273
院校特色:

省级示范

校训:立德树人 崇能重技
占地面积:1351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上下铺、热水、洗衣机、
在校生数:10326人

学院简介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是我市唯一一所综合性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57年的乌盟财贸粮食学校、乌盟农牧学校和始建于1979年的乌盟工业学校3所全日制中专学校。2004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我院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全区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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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预选专业。

3.提档比例:我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划定的批次录取, 按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进行提档,一般为1:1。

4.学校志愿:我院欢迎考生填报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满,依次接收其它志愿或调剂考生。

5.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院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投档成绩从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

(1)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综、数学、外语成绩并在招生计划内录取;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并在招生计划内录取。

(2)对口中职考生依次比较专业课综合、中职数学、中职语文、中职英语成绩并在招生计划内录取。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7.我院对考生的应试语种原则上不予限制。但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一般按照英语组织外语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8.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日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最后修改时间:2023.07.07
联系方式

主院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曙光南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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