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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学院按照本年度录取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一)我院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核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类考生:文史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理工按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单列类(选考外语)的考生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分配新疆轻工职业 技术学院 2024 年单独招生考 试面试平台 5 专业(语文成绩相同者再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二)思想政治考核评定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存在舞弊情况的不予录取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我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三)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五)根据本年度录取原则,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可在 4 月 18 日至 26 日登录“新疆轻工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xjqg.edu.cn查看拟录取公示结果。拟录取考生须于 4 月27 日10 时至29 日18时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xjzk.gov.cn,进入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的考生,我院将不再做退档处理。未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的考生,则视为主动放弃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