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