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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专科 已关注:0人 关注
陕西/榆林     类型:理工类     创办时间:2012     主管部:陕西省     院校人气:110855
校训:厚德、严谨、创新、奉献
占地面积:3000余亩
住宿条件:六人间、上铺下桌、热水、洗衣机、独卫、阳台、
在校生数:12000多人

学院简介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2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后正式成立。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学院6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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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1、录取时,非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考生分数录取到所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所报专业满额的,做退档处理。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地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3、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最后修改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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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院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

农学院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办事处松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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