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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及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划定文化素质考试最低录取分数线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录取分数线。同时满足文化素质考试最低录取分数线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学校予以免试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1.优先录取。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作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