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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第十六条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 旅游外语学院所有专业除本专业语种外,依据人才培养方案选择其它语种作为第二外语(英、日、韩、德、俄)。其它学院教学培养语种使用英语。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录取,即同专业类别考生按“志愿优先”规则进行排序,同时综合考虑身体条件等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普通类按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美术与设计类按素描(含速写)、色彩、工艺美术设计单科依次排序。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