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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第十三条 采取“专业清”录取模式,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如分数全部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考生进行加试。
艺术专业根据考生文化测试+艺术专业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艺术专业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如分数全部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考生进行加试。
退役士兵考生计划单列,计划数20人,单个专业录取退役士兵最多不超过2人,依据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的退役士兵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退役士兵如遇分数相同,全部录取。
所有报考专业均未录取的,不再进行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