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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