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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可到相应省(区、市)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学校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布。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