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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
1.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
2.专业录取规则
①根据教育部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分为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文化服务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类、餐饮类、体育类7类,专业类之间不互相调剂录取。
②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职业技能测试高者优先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政治、历史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③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后,剩余专业计划,在同一专业类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
④调剂原则为考生所报一至五专业志愿为同一专业类,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类内调剂录取;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与二至五专业志愿不为同一专业类,按照第一专业志愿类调剂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学校官网 (http://www.lyvcct.cn) 同时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